1.熱愛祖國,具有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人民的責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 具有良好專業(yè)基礎和發(fā)展?jié)摿?,在工作、學習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國家建設服務的事業(yè)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quán)。
4. 品學兼優(yōu),其中GPA成績不少于3.5分(4分制)或?qū)W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無不及格科目;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1年9月份后的全日制在讀四年制大三、或五年制大四本科生。 6. 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7.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申報時若外語水平未達標,須于派出前達到外語水平要求)。
8.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1) 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nèi);2) 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jié)果;3) 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nèi),或經(jīng)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nèi);4) 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