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助學金的條件如下:
1、證實有經濟困難;2、需貸款完成學業(yè);3、在被政府認可的大學、學院全日學習,或至少上60%的全日制大學課程;4、在學習期間成績不能低于中等水平;5、無拖欠不還學生貸款的紀錄;6、申請人需填表并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核批準,才可去指定銀行辦理學生無息貸款。
擴展資料:助學金是為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的經濟資助,外國學生很少得到。 從形式上看,有直接對研究生和學者本人的,研究生申請獲準后,獎學金無條件地發(fā)給本人。也有由加拿大政府提供給某個國家的,屬于加拿大援助外國的發(fā)展項目。申請者須先向本國政府(或向駐加大使館)提出,由本國機構認可。獲得這種獎學金的人,要和本國政府簽合同,列入公派項目,在加完成學業(yè)后必須回國服務。獎學金一般只有一個學年,讀碩士可延長1年,讀博士可延長1至3年,但若1年后成績平平,或不想繼續(xù)攻讀者,獎學金就不予延長。助教或助研津貼一般也有時間限制,為了給剛來的學士提供更多機會,往往鼓勵原持有此項津貼的人讓位,不予延長。公民和永久居民可以申請省政府的學生貸款。在上學期間沒有利息。畢業(yè)后可以做個計劃每個月還一點,利息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