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國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境外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申請人須前往國家的居住證明,無須提交經(jīng)濟保證證明。
一、邀請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正式邀請信;有邀請內(nèi)容的普通信件,并帶信封。(邀請信六個月有效)二、居住證明具備下列之一即可:邀請人在申請人一、邀請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即可:正式邀請信;有邀請內(nèi)容的普通信件,并帶信封。(邀請信六個月有效)二、居住證明具備下列之一即可:邀請人在申請人前往國的居留資格證明;邀請人在申請人前往國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復(fù)印件;邀請人在申請人前往國的在學(xué)、在職證明;邀請人是公派人員,可由國內(nèi)排除單位人事部門或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其他經(jīng)出入境管理部門認可的能證明邀請人在申請人前往國合法居留的證明等。歸僑、僑眷憑市、區(qū)(縣)僑辦出具的歸僑或僑眷證明可免交國外親友的邀請函和邀請人在申請人往國的居住證明。
三、軍隊干部因探親、訪友等事由出國(境)的,除按上述規(guī)定辦理外,還須提交解放軍總政治部統(tǒng)一印制的《軍隊干部因私出國(境)人員審查批件》。
四、69周歲以上公民可免交國外親友的邀請信和邀請人在申請人前往國的居住證明。
五、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出國探親訪友,隨父母(或監(jiān)護人)同時申請護照的,在申請表備注欄內(nèi)注明與XXX同時申請出國護照,免交境外材料。
六、非首次在公安局申請并持有因私護照者,應(yīng)將舊護照交回。中國應(yīng)該也是這樣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