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許攜帶過多的現金出境是為了防止影響到本國貨幣的收支與存量。
根據國家關于貨幣出入境的有關規(guī)定,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貨幣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外幣現鈔折合5000美元,超過這一限額要填寫《海關申報單》并選擇海關紅色通道向海關申報。另外,根據現行規(guī)定,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金額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應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外匯出境攜帶證》,海關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出境人員原則上不得攜帶超過等值10000美元的外幣現鈔出境,有特殊情況的應向國家外匯管理局申領《攜帶證》。攜帶人民幣超出20000元則禁止出入境。如果超量攜帶貨幣出入境又未向海關申報的,海關查獲后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