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申請延期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因服兵役、出國(境)等原因,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申請延期辦理。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和延期事由證明。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延期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駕駛機動車。
2、可以等回國后,自己再去辦理換證。超過換證時限一年以內,駕駛證為逾期未換證狀態(tài),駕駛人可以持身份證、失效駕駛證、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到車管所辦理手續(xù),不用參加任何科目考試就可以換領證件。駕駛證超過換證時限滿一年未到三年的,在這兩年內時間內駕駛證為“注銷可恢復”狀態(tài)。也就是說,此時駕駛證雖然注銷了,但是可以恢復。駕駛人只要到車管所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合格就可正常辦理換證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