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默笙的前夫是她出國后無意中幫助過的一個人。
他集資,但是沒有人資助他,趙默笙寄給了他500美金,他由此發(fā)家,繼而成功。后趙默笙向他要回500美金。應暉便對這個有意思的女孩有了深刻記憶,并且一直關注她,并把500美金親自送過去。聊天時發(fā)現(xiàn)趙默笙很善良,并且正在麻煩中:趙默笙的鄰居父親有暴力傾向,母親砍傷父親入獄,擔心小孩無人照顧,托給趙默笙。為了能夠將小孩子領養(yǎng),趙默笙正在與小孩子的父親爭奪撫養(yǎng)權。應暉答應幫助他,咨詢律師,說如果有符合條件的丈夫也許可以領養(yǎng)到小孩子。所以兩個人假結婚,將小孩子領養(yǎng)到自己身邊。小孩的母親出獄后,兩人離婚(但應暉已經愛上趙默笙,并不想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