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隨身攜帶行李限額:乘坐國內航班時:隨身攜帶的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要超過5公斤,每件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規(guī)定件數(shù)、重量或體積的限制,航空公司將要求行李進行托運。
乘坐國際航班時:通常情況,手提行李總重量不要超過7公斤,每件行李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三邊之和不超過115厘米)。乘坐美加航線的旅客只能隨身攜帶一件手提行李。
二、托運行李限額:托運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為40×60×100厘米。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托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jīng)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擴展資料《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guī)則》中規(guī)定:第三十九條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運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運行李的件數(shù)和重量。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xù)時收運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運時,可與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收運。承運人對旅客托運的每件行李應栓掛行李牌,并將其中的識別聯(lián)交給旅客。經(jīng)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運行李合并計重后,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掛自理行李牌。不屬于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托運,不能作為行李托運。第四十條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jīng)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第四十一條承運人為了運輸安全,可以會同旅客對其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如果旅客拒絕接受檢查,承運人對該行李有權拒絕運輸。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安檢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民用航空局-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