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其法律效力和使用范圍不同。
在于法律效力和使用范圍。公證書正本是公證機關出具的原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公證事項的最終證明。正本通常由公證機關保管,用于法律訴訟、公證存證等需要法律效力的場合。而公證書副本是對正本的復制,具有與正本相同的內(nèi)容,但沒有法律效力。副本通常由公證機關或當事人保管,用于一般的證明、備案、申請等非法律訴訟的場合。還體現(xiàn)在其使用范圍上。正本作為原始文件,可以用于任何需要公證證明的場合,而副本則主要用于一般的證明、備案、申請等非法律訴訟的場合。此外,正本和副本在外觀上也有區(qū)別,正本通常有公證機關的印章和簽字,而副本則可能沒有或只有復印件的印章。總之,公證書正本具有法律效力,用于法律訴訟等需要法律效力的場合;而公證書副本沒有法律效力,主要用于一般的證明、備案、申請等非法律訴訟的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