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乘搭民航客機,稱之“無陪”人員每個航空公司自有其對“無陪”人員的準則:
1、最低年齡;2、生理正常,能自己步行、上下梯級、上廁、飲食;3、心理正常,語言、表達能力。
二、在辦理登機手續(xù)時,必須有家長或法定監(jiān)護人同行,在目的地必須有指定成年人接機一般情況,滿15周歲的兒童,都能被接受。
1、國內航班,訂票時需要戶口本;2、國外航班,請向航空公司詢問。以上條件,必須要滿足,否則不被接受。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乘機申請書,內容包括:兒童(青少年)姓名、年齡、始發(fā)地、目的地、航班號、日期、送站人和接站人姓名、電話、地址等項目。航空公司中心售票處接受申請并核實無誤后,將填開客票并在定座系統(tǒng)拍發(fā)無成人陪伴兒童(青少年)乘機電報。兒童(青少年)旅客在父母或監(jiān)護人陪伴下在飛機起飛100分鐘前到機場辦理乘機手續(xù),并填寫詳細的接送人資料交給航空公司服務人員,旅客到達目的站后,航空公司客艙或地面服務人員將把該旅客交到接送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