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卡持有人可以在綠卡到期前的6個月就開始進行延期申請。
為進行延期申請,綠卡持有人應該準備的材料有:
1、填寫完整的綠卡延期申請表(I-90表格);
2、兩張彩色照片;
3、申請人目前所持有的綠卡的原件;
4、該綠卡正、反面復印件;
5、申請人的ID,如駕照、護照等;
6、移民局的申請費用可以用匯票,即Money Order或個人支票來支付,但不可以付現(xiàn)金。附錄相關:
1、如果申請人因婚姻等原因而正式改名,即目前名字與綠卡上顯示的名字不同,申請人還應該提交證明其改名的文件,如結婚證、離婚證或相關法庭文件。
2、如果申請人的綠卡是在其14歲之前獲得,申請人現(xiàn)已超過14歲,那么申請人必須要打指模。
3、當上述所有材料準備妥當,申請人需要到當?shù)匾泼窬值纳暾堉С种行模║SCIS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親自遞交綠卡延期申請。屆時,移民官將會初步審核申請人的延期申請,如果所有材料完備,移民官會將申請人目前持有的綠卡返還,并且出具一臨時綠卡證明給申請人。當移民局最終審核批準了綠卡延期申請,一張新的十年有效的綠卡就會寄給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