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幾點原因1、遞交了一個錯誤的偽造的或經篡改的旅行證件。
2、未證明計劃停留的目的和條件。
3、您未提供證明表明您有足夠的資金用以支付計劃停留期間內的生活費用、返回原籍國或居住國、或轉往肯定允許您進入的第三國的開支,或者您不能合法地獲得該資金。
4、在過去的6個月中,您已持一個統(tǒng)一的簽證或一個有區(qū)域限制的簽證再成員國地區(qū)停留了三個月。
5、______(注明成員國)已在申根信息系統(tǒng)(SIS)中發(fā)布拒絕您入境的通告。
6、一個或多個成員國認為,您對公共秩序、國內安全、歐共體條例第562/2006號(申根邊境法)第2條第19款所定義的公共衛(wèi)生或一個或多個成員國的國際關系構成危險。
7、未提供證明表明您有一份合適且有效的旅行醫(yī)療保險。
8、遞交的關于計劃停留目的和條件的信息不可信。
9、未能確定您打算在簽證到期前離開成員國的領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