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年齡要求提交申請時,主申請人年齡必須年滿18周歲,沒有上限年齡,但超過51歲則無法加分。
l 財力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有承擔本人(和受養(yǎng)人)在港居住期間的所有生活所需的經(jīng)濟能力,而不需要依賴任何香港公共援助。l 良好品行申請人不得有在香港或其他任何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l 語言能力申請人必須具備良好中文(普通話/廣東話)或英文的語言能力。l 學歷要求申請人需要具有公認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的學士學位;但如果沒有,在特殊情況下,能夠充分證明具有良好技術資歷、專業(yè)能力、經(jīng)驗及成就,亦可以獲得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