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五章, 第十六條規(guī)定“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的主要證件--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由持證人保存、使用。
除公安機關和原發(fā)證機關有權依法吊銷、收繳證件以及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有權依法扣留證件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扣留證件。”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還規(guī)定“護照和其他出境入境證件的吊銷和宣布作廢,由原發(fā)證機關或者其上級機關作出。”你朋友的護照是在哪里辦理的,哪里才有權利注銷。你朋友遇到這種情況,不必驚慌,可以向所在國的警察局報案,也可以向我國大使館求助。這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你可以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