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可以辦理團聚移民美國公民近親屬中的孩子與親屬移民第一優(yōu)先中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的差異以及申請手續(xù)上的差異根據(jù)美國移民法的概念,美國公民的近親屬指美國公民的配偶、孩子、父母。
作為美國公民近親屬的孩子必須是末滿21歲的未婚人士。在目前來說,美國公民的近親屬在申請移民時,雖然也有配額,但名額寬裕,無需等待簽證。作為第一優(yōu)先中美國公民的未婚子女是指美國公民的已超過21歲的未婚子女。已婚或超過21歲的人士不得作為美國公民的近親屬,申請移民美國時須按照移民優(yōu)先類別排隊申請。移民法上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和合法子女之間的差異雙親合法結(jié)婚后所生,且末年滿21歲的未婚人士為合法婚姻所生孩子,只要是合法婚姻所生的孩子,在父母親申請移居美國,并且在簽證批準后,首次入境時,孩子只要未滿21歲且未婚,可以隨父母同時移居美國。合法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所生,但已經(jīng)超過21歲或已婚的人士,這類人士如要申請移居美國,要按照優(yōu)先移民類別排隊申請。因此,要作為孩子而隨父母移居美國必須有兩個前提,一是21歲以下,
二是未婚,缺一不可。具體辦理事宜建議咨詢專業(yè)移民機構(gò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