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名源于印第安語的“Canada”。
意為“群落”或“村莊”。在1535年,兩名印第安青年告訴了Jacques Cartier通往“kanata”的路線,他們當時指的是斯塔達科納(Stadacona)的村莊。kanata是Huron-Iroquois語,意思是村落或拓居地。但由于缺乏該地區(qū)的具體名稱,Cartier便將其稱為“加拿大”(Canada),不僅指斯塔達科納(現(xiàn)在的魁北克城),還包括隸屬于大酋長Donnacona的所有地區(qū)。此后,“加拿大”一詞涵蓋的領土面積大幅增加:根據(jù)1547年地圖,圣勞倫斯河(St. Lawrence River)北部均屬于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