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與LLM區(qū)別:?前者文科碩士,后者法學碩士。
可以說是前者更宏觀一點,學習的科目更廣。后者LLM更專,適合往律師,法官方向發(fā)展。一個是文學碩士學位,一個是法律碩士學位,理論上后者更嚴謹和要求更專。前者很明顯很泛。MA與LLM,文學碩士學位好讀一點。LLM(英文:MasterofLaw)是一個一年的美國法律速成班,相當于碩士學位。美國本國學生基本上以讀JD為主,可以說LLM就是專門為國際學生準備的一個一年制課程,嚴格的說是9個月。凡具有法學學士或以上學位者可以申請美國的LLM。MA應(yīng)該是正規(guī)的MASTER文憑,比LLM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