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yè)、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即可憑身份證提出申請普通護照。
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還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請。(二)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fā)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2、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3、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fā)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fā)生較大變化的;4、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