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夫妻開賓館不犯法。
這個問題有幾個方面需要說明,雖然不是夫妻,但如果雙方都未婚去開賓館,只要是按照治安管理條例出示雙方有效身份證明只能算是情侶婚前行為。如果是已婚男女開賓館,只要雙方認可,也只能算是婚后偷情行為,這個目前法律還沒有硬性管理規(guī)定。只有帶著錢財交易行為的非夫妻男女開賓館才是犯法行為。這樣的行為在治安管理條例里屬于賣淫嫖娼行為。
不是夫妻開賓館犯法嗎急求答案,幫忙回答下
不是夫妻開賓館不犯法。
這個問題有幾個方面需要說明,雖然不是夫妻,但如果雙方都未婚去開賓館,只要是按照治安管理條例出示雙方有效身份證明只能算是情侶婚前行為。如果是已婚男女開賓館,只要雙方認可,也只能算是婚后偷情行為,這個目前法律還沒有硬性管理規(guī)定。只有帶著錢財交易行為的非夫妻男女開賓館才是犯法行為。這樣的行為在治安管理條例里屬于賣淫嫖娼行為。
非常明確的回答你,不犯法,我們國家沒有哪條法律規(guī)定男女不是夫妻的就不能合伙做生意,我們國家也不可能出臺這樣的法律,只要兩人能夠遵守國家法律,合法經營,國家都是大力提倡的,這樣還能搞活市場經濟,對旅客提供住宿服務,方便了大家,活躍了市場。
不是夫妻開了賓館不犯法的,開賓館可以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也可以兄弟姐妹都可以,可以開賓館,手續(xù)齊全的情況下都不犯法的,為人民服務,服務百姓,為了提供休息場所有什么不對的,怎么就是犯法了,犯啥法法律如何規(guī)定。所以不是夫妻也可開賓館
一男一女不是夫妻關系,一同到賓館開房,做了夫妻之間才能做的事,這件事沒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能算是萬山法。青年男女戀愛期間賓館開房,無可非議,如果是男女雙方都有家庭,開房后沒有金錢往來,則有悖人倫道德,如果是男女雙方事后有金錢往來,就可以認為是賣淫剽娼,屬違行為。
如果是雙方皆為未婚且成年的,同居行為不犯法,如果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的,構成破壞軍婚罪,違法。
如果有配偶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同居的,構成重婚罪,屬于違法行為,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同居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不論其是否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