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加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報考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
5、品行良好。
6、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7、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擴展資料報名程序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司法部公告及有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和有關文件,確定并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的,應當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