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
根據(jù)目前的規(guī)定,只能申請三個月一次或一年一次的澳門簽證,申請時澳門個人游簽注距上一次簽注時間間隔不足兩個月的,不能申請。如11月去過一次澳門,要到第二年1月才能再申請去澳門。內地居民持逗留簽注赴澳門后,在澳門或者返回內地期間再次申請逗留簽注,包括同時補、換發(fā)往來港澳通行證,符合公安部規(guī)定的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辦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條件的,可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地方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申請赴澳門,可以簽發(fā)3個月一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每次在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來港澳前,必須取得內地公安部門簽發(fā)有關來港澳目的簽注,如團隊旅游、個人旅游、商務或其他簽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