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平日丟失。
如果港澳通行證是個人簽的(也就是G簽)就需要到戶口所在地(也就是證件的頒發(fā)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掛失,并且申請補辦。如果是團(tuán)隊簽證的港澳通行證,(也就是L簽)就直接匯報,幫你辦證的旅行社即可。
2、在港澳旅游或探親等途中丟失。
(1)報警,掛失證件(證件名稱為:港澳通行證,可不是護(hù)照)。如若方便,可選擇去灣仔警署,畢竟外交部駐港公署就在它對面,比較方便。
(2)去外交部駐港公署辦旅行證。工作時間:09:00-17:00(中午十二點到兩點休息)。這旅行證是作為丟失證件后,作為護(hù)照用的。
(3)需要搞到一個香港當(dāng)?shù)氐碾娫捥柎a。因為我們要等通知。外交部是需要與發(fā)港澳通行證的公安局確認(rèn)的。這時間,看效率咯。
(4)拿到旅行證后,去香港入境處補辦簽注(過程長)。需要查你的入境記錄,然后付(160港幣)去拿簽注。需要知道自己的名字用廣東話怎么念(小心錯過叫你的名字)。
(5)在旅行證上貼好標(biāo)注,就可以離開了。獨自一人出門在外,還是要保護(hù)好自身證件,避免給自己添加過多麻煩。還是提醒大家在平日放置好自己的小證件,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如果遇到也不要慌張,按照步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