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撾《刑法》第46條規(guī)定:制造、交易、銷售、擁有毒品,或入出境運輸、攜帶毒品過境老撾者,最高將被判處死刑。
老撾禁止引進或輸出武器、爆炸物、淫穢印刷品、佛像、古物等商品和物品。攜帶超過2000萬基普現(xiàn)金(約2500美元)或等值外匯及價值1億基普以上的貴重物品入境老撾者,須經(jīng)老撾銀行批準并如實申報。攜帶價值50美元∕人以上的物品、香煙200支以上、雪茄50支以上、煙草250克以上、威士忌酒1公升以上、紅酒2公升以上,須如實申報。攜帶藥品、印刷品、磁帶、光碟、化學品、寵物、野生動物及植物等入境,須事先得到有關部門許可。除上述違禁物品不能攜帶外,其他物品要在規(guī)定范圍內攜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