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好材料,包括護照、有效簽證或簽注、存款證明(利息清單或取款憑條)或相關購匯憑證。
2、如從直系親屬外匯存款中提取外幣現(xiàn)鈔的,還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公證書)。
3、出境人員持上述審核材料向存款銀行或購匯銀行申領《攜帶證》。
4、銀行審核出境人員提供的材料無誤后,向其核發(fā)《攜帶證》,并留存上述材料復印件5年備查。
5、海關憑此《攜帶證》放行。銀行向出境人員核發(fā)《攜帶證》時,不得超過本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或購匯金額,銀行核發(fā)的《攜帶證》每張金額不得超過等值1萬美元。 根據規(guī)定,對于人民幣現(xiàn)鈔,旅客可攜帶進出境的限額均為不超過20000元。對于外幣現(xiàn)鈔,出境旅客可攜帶外幣現(xiàn)鈔數(shù)額為不超過等值5000美元。如確實需要多帶點現(xiàn)金,則需要提前辦理申報手續(xù),向外匯指定銀行申領《攜帶證》,海關會憑加蓋外匯指定銀行印章的《攜帶證》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