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用bno出去不能回來的。
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問題從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發(fā)給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自2021年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所謂BNO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BNO是英國因應香港主權移交的問題,而在1987年7月1日起開始簽發(fā)予香港居民中具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護照。擁有英國國民(海外)身份的香港居民大約有344萬,而持有這種護照的香港居民大約有150萬。
2019年3月30日起,英國內(nèi)政部開始簽發(fā)封面沒有“歐盟”字樣的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