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唐代書法家。
生于唐上元三年(675年),卒于玄宗天寶九年(750年),初仕為常熟尉,后官至金吾長史,人稱“張長史”。其母陸氏為初唐書家陸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孫女。陸氏世代以書傳業(yè),有稱于史。張旭為人灑脫不羈,豁達(dá)大度,卓爾不群,才華橫溢,學(xué)識淵博。與李白、賀知章相友善,杜甫將他三人列入“飲中八仙”。是一位極有個性的草書大家,因他常喝得大醉,就呼叫狂走,然后落筆成書,甚至以頭發(fā)蘸墨書寫,故又有“張顛”的雅稱。后懷素繼承和發(fā)展了其筆法,也以草書得名,并稱“顛張醉素”。張旭性格豪放,嗜好飲酒,常在大醉后手舞足蹈,然后回到桌前,提筆落墨,一揮而就。有人說他粗魯,給他取了個張癲的雅號。其實他很細(xì)心,他認(rèn)為在日常生活中所觸到的事物,都能啟發(fā)寫字。偶有所獲,即熔冶于自己的書法中。當(dāng)時人們只要得到他的片紙支字,都視若珍品,世襲真藏。那時候,張旭有個鄰居,家境貧困,聽說張旭性情慷慨,就寫信給張旭,希望得到他的資助。張旭非常同情鄰人,便在信中說道:您只要說這信是張旭寫的,要價可上百金。鄰人將信照著他的話上街售賣,果然不到半日就被爭購一空。鄰人高興地回到家,并向張旭致萬分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