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澳門幣十二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托書、本票等,應向海關人員申報,并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
出境人士沒有金額限制,但是被海關人員查問時,應如實作出申報,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一千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特區(qū)的過境旅客則無須作出申報。
到澳門能帶多少現金,麻煩給回復
入境人士攜帶總值為澳門幣十二萬元或以上的現金或無記名可轉讓票據,例如旅行支票、支票、匯票、付款委托書、本票等,應向海關人員申報,并填寫申報書及選擇紅色通道通關。
出境人士沒有金額限制,但是被海關人員查問時,應如實作出申報,否則可被科處澳門幣一千元至五十萬元的罰款。中途短暫停留澳門特區(qū)的過境旅客則無須作出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