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將修法規(guī)定領(lǐng)取大陸居住證的臺灣人必須報備,但不影響投票權(quán);除非放棄一定時間,否則不能參加任何公職選舉,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或擔任軍人、公務員、各級公立學校教師;敏感機關(guān)如情報部門的限制更嚴格。
另有幾個法案已送“立法院”待審,包括退離公務員登陸限制時間修正為最短3年、最長15年;調(diào)整陸資未經(jīng)許可來臺投資的罰款額度;“國家機密保護法”強化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機制,嚇阻泄露交付、刺探或搜集臺灣機密者。這些“筑高墻”及阻礙兩岸交流的法案,也被稱為“保臺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