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1日通過的愛爾蘭共和國法案最終廢除君主制,將國王職權全部交予總統(tǒng),愛爾蘭成為共和國。
根據(jù)愛爾蘭憲法第4條,“愛爾蘭(éire)”為國家名稱,同時第2、3條宣稱愛爾蘭對北愛爾蘭也享有主權(此文已于1999年廢除),所以愛爾蘭共和國在外交領域一般也自稱“éire”(如愛爾蘭憲法、愛爾蘭總統(tǒng))。但由于英國對北方六郡實際行使主權,許多國家避免直接使用“éire”字眼,以照顧北愛爾蘭的立場,避免偏袒之嫌。
1949年4月,愛爾蘭宣布成立共和國之后,自動退出了英聯(lián)邦。
1949年4月18日英承認愛獨立,但北部6郡仍屬英國。
1955年,愛爾蘭加入聯(lián)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