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韋德爵士是英國行政法的開山祖師。
他首次對英國行政法進行了系統(tǒng),深入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從而建立了英國行政法學的體系與基礎,徹底清除了戴雪等人給英國行政法的發(fā)展所留下的障礙(戴雪認為行政法與憲法完全不一致,他極力反對在英國實行法國式的行政法和行政法院,認為英國的法治迥異于法國模式的“行政法”,行政法只不過是保護官吏特權的法國制度,與英國憲政傳統(tǒng)、法治國情即法律平等主義或普通法統(tǒng)治不相容),改變了英國法學落后于其他西方法學的狀態(tài)。英國女王為表彰他的學術貢獻,特授予他爵士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