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等西方國家沒有戶籍制度,國民沒有戶口本,但有國籍。
按照出生地主義原則標(biāo)準(zhǔn),一個人只要出生在美國境內(nèi)就可以取得美國國籍而獲得美國公民資格,而不問其父母的國籍。但是,出生于外國駐美國使領(lǐng)館的使節(jié)家庭的子女則不能夠依此原則而獲得美國國籍。根據(jù)從1983年1月1日生效的《1981年英國國籍法案》,在英國出生而父母任何一人為英國公民或已在英國定居者,將自動成為英國公民。
1983年前,在英國出生者,除了別國外交人員的子女和敵國子民(enemy aliens)之外,不論父母的入境狀況如何,本身就有英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