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中法簽訂《黃埔條約》1844年在鴉片戰(zhàn)爭前,法國的對華貿(mào)易數(shù)量不大,遠在英美之下。
鴉片戰(zhàn)爭結束后,法國看到英國通過《南京條約》、《虎門條約》在中國攫取了一系列特權,便起而效尤。
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8月14日,法國公使拉萼尼來到澳門,并開來8艘兵船,以顯示其武力。
10月1日起,拉萼尼與清朝欽差大臣耆英在澳門舉行會談,拉萼尼在研究了中英、中美條約的基礎上,采取恫嚇和訛詐等手段提出援引英、美先例訂立條約的要求。
10月24日,受脅迫的清欽差大臣、兩廣總督耆英和法國公使拉萼尼分別代表中法兩國政府在廣州黃埔的一艘法國兵船“阿吉默特”號上簽訂了中法《五口貿(mào)易章程:海關稅則》。因該條約在黃埔簽訂,亦稱《黃埔條約》?!饵S埔條約》是法國侵略中國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