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只確保首年修讀的一年級非本地研究生住宿,其余年級研究生住宿申請可能不獲批準,尤其超出研究生課程正常學習期限的申請者,學生資源處將根據研究生宿舍規(guī)定的優(yōu)先次序安排宿位。
2)除了提交住宿申請外,還需要提交《澳門大學研究生宿舍入住聲明書》,確認提交后住宿申請后方生效。
3)申請者需按照指定的入宿日期親自去“研究生宿舍”辦理入住手續(xù),如果在指定的入住日期后14日內辦理入住手續(xù),將視為自動放棄宿舍名額。
4)研究生宿舍收費按學期計算,當學期內任何一天入住或退宿,需支付該學期全部住宿費。
5)申請者首次入住后,只能入住單人房及套房一個學年,無論期間任何月份入住,都將于每年6月重新分配。
6)若申請時單人房及套房宿舍名額已滿,后期有空置名額將臨時開放給予學生申請。
7)每學期僅開放一次轉房申請,具體開放日期以當年實際公布情況為準,轉房申請期外的任何轉房申請不予受理。
8)如果申請人數超過本校供應宿舍名額數,將以研究生宿舍積分制度或抽簽分配宿舍。
9)套房僅限夫妻雙方都是澳門大學注冊研究生申請,如任何一方不再是澳門大學研究生,須同時搬離套房,繼續(xù)保留研究生資格的其中一方將分配至任一雙人間的空置床位。
10)若在成功申請后取消申請,必須在入住日期以前電郵至 :sao.pgh@um.edu.mo提出取消要求,否則將會影響退費。
11)所有研究生需于暑假期間搬離原宿舍,以便宿舍進行大新維修及深層清潔。
12)正式搬離研究生宿舍前,需至少提前72小時(3天)與管理部門預約搬離手續(xù),否則將被征收500港幣的行政費,成功預約后將收到管理部門發(fā)出的收據,需保存以作記錄。
13)如未按時搬出宿舍,除住宿費外,將被要求交付延期費,直至相應手續(xù)(如:搬出手續(xù)、新學期住宿申請、暑期住宿申請)辦好,罰金按房間類型140-400澳門幣不等。
14)只有“在學”狀態(tài)的學生才能住研究生宿舍,若學生“畢業(yè)”、“退學”、“休學”、“不在學”,必須搬出宿舍,管理部門會及時通知搬出日期和應辦手續(xù)。
15)所有不在申請期內遞交的申請都不予審理,申請者應密切關注電子公告欄,按時申請,嚴格遵守申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