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放寬了中國留學生在留學馬來西亞期間的打工政策,方便中國留學生通過勤工儉學的方式來減輕留學經(jīng)濟負擔。
聘請外國學生工作的公司,可向移移民廳提出申請,以便在其準證上蓋章及注明雇主的身份。留學生在馬來西亞留學打工需要首先向自己就讀的院校提出申請,要求其開具打工推薦信,而后由院校代表出面向移民部門提出打工申請。推薦信的內容需要包括留學生在學期和假期的時間表,以便移民部門的打工審批單位可以詳細了解留學生何時放假,來決定留學生恰當?shù)拇蚬ぴS可時間。聘請外國學生工作的公司,也應向移民廳提出申請,以便在其準證上蓋章及注明雇主的身份。獲得批準后,留學生所在的馬來西亞大學也需要對留學生本人進行監(jiān)控,確定留學生出勤報到及學習的情況,并將這些情況每三個月一次上報給馬來西亞的移民部門。留學生如果在打工期限內,如果學習成績無法達到所在學校的合格標準,那么馬來西亞的移民部門將會取消其打工資格,并且不會批準其下次申請。赴馬留學的國際學生,其打工時間和范圍都受到了嚴格的限制,馬來西亞政府規(guī)定,在馬來西亞留學的國際學生只能在當?shù)氐木频辍⒂驼?、餐廳、商場4個地點打工,而嚴禁留學生到其他地點、行業(yè)或領域打工。另外,留學生在以上4個地點進行打工時,也只能從事服務、銷售、或清潔等工作,而不能從事出納、收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