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材料泛指用正式的用語記錄、陳述、說明、申請、介紹、闡述、報告某一件事情,對不同類型的事件的書面材料往往有固定的格式。
書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現(xiàn)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訂立合同的合同形式。合同書以及任何記載當事人要約、承諾和權利義務內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書面形式的具體表現(xiàn)。《合同法》第11條規(guī)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shù)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shù)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睍嫘问降淖畲髢?yōu)點是合同有據可查,發(fā)生糾紛時容易舉證,便于分清責任。因此,對于關系復雜的合同、重要的合同,最好采取書面形式。但雙方當事人均承認的口頭合同,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的口頭合同,法律認可的其他口頭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