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整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的過程需要20個工作日左右。
對于“一般情況下”、“20個工作日左右”的解釋:
1. 20個工作日自初審(即認證申請材料齊全性檢查)通過之日起,至認證結果打印制作完成之日止,不包括認證申請材料的翻譯時間、認證申請材料及認證結果的郵寄時間。2.在申請材料齊全、核查渠道穩(wěn)定、證書類型明確的前提下,我中心通??稍?0個工作日左右出具認證結果。3.部分有穩(wěn)定核查渠道的認證申請(如部分美國、英國院校及中外合作辦學院?;蝽椖款C發(fā)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申請),有可能在少于20個工作日的時間內出具認證結果。4.特殊情況下,出具認證結果的周期可能會延長。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于:頒證院校或機構缺少有效的核查或聯系方式;頒證院校或機構答復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時;頒證院?;驒C構以學生隱私保護為由對我中心發(fā)起的核查不予配合;頒證院校或機構資質存疑;證書層次及有效性不明確;證書獲取方式不明確;證書頒發(fā)時間較為久遠;頒證院?;驒C構所在的國家或地區(qū)高等教育體制及學歷框架與我國有較大差異;留學熱點國家或地區(qū)畢業(yè)高峰期多重疊加;認證申請人補充材料不及時等。5.為了簡化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程序,自2014年起,認證結果將不再由驗證機構轉寄(交),而是由我中心直接EMS特快專遞郵寄給認證申請者。特別提醒認證申請者,請務必準確填寫郵寄單收件人地址并確保與認證申請系統(tǒng)中填寫的聯系地址相一致。以免出現認證結果無法按時寄達的問題。學歷學位認證是一個與國內學歷學位認證相對的概念,它適用于各類留學人員,重點是回國的海外留學人員。是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育部批準同意,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面向全國開展對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服務。學歷認證工作旨在落實中國政府的留學政策,促進教育國際交流,履行中國在有關國際公約和多邊協議中應承擔的義務;同時,也為了滿足國外學歷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獲得者在中國升學、就業(yè)及參加各類專業(yè)資格考試等實際需求;并為中國境內用人和招生單位鑒別國外學歷學位證書及高等教育文憑提供依據和相關咨詢意見。實際上,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已經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成為回國留學人員升學、工作、創(chuàng)業(yè)和移民的有力依據,顯現了它在社會工作中的有力作用。事實上,學歷學位認證屬于一種第三方的確認,也就是檢測留學生所獲得的文憑是不是合法、有效、真實的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