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四位一體國家,獲得馬耳他永居身份后,滿足一定要求就有機會獲得歐盟永居。
歐盟永久居民,即 EU Long-term Residents,系由2003年歐盟永居法案規(guī)定,并由成員國轉(zhuǎn)化為國內(nèi)法后,由歐盟成員國家簽發(fā)的一種身份,馬耳他在2006年頒布了本國的歐盟永居居民法案。
1、在馬耳他合法居住達五年,五年間累計離境不超過10個月或連續(xù)離境不超過6個月(即五年內(nèi)住滿四年零兩個月);
2、申請前的兩年內(nèi),有足夠支撐自己和家庭成員的穩(wěn)定收入來源(提供繳納社保證明和稅單),收入不能低于馬耳他的平均工資;
3、申請前的12個月,需提供參加100小時馬耳他社會、經(jīng)濟、文化、人口歷史、環(huán)境課程的證明,且考試成績達到總分75%以上;同時通過馬耳他語考試,達到Level-2水平;
4、購買健康保險;
5、穩(wěn)定而又符合健康和安全標準的住所;
6、有效證件;
7、無犯罪證明。馬耳他永久居留項目是一人申請,一家四代都可以獲得身份,辦理門檻也很低,100萬左右就有機會獲得綠卡。更多移民資訊,歡迎咨詢留求藝移民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