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為吸引人才而設置的EB-1A美國杰出人才移民項目,是現(xiàn)在及未來移民美國的佳選,尤其適合快速教育移民。
經歷此次疫情后,美國經濟亟待催動,EB-1A項目將更受青睞,審理速度并未停滯,審理標準也相對放寬。該類申請是職業(yè)移民第一優(yōu)先,排期等待是最短的。此外,由于EB-1A的申請人無需申請勞工證或者美國雇主擔保,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請。因此,相比其他需要雇主擔保申請的職業(yè)移民,大多數(shù)申請人往往會優(yōu)先考慮通過EB-1A申請移民美國。美國移民局審判員在評估 EB-1A申請時,分兩個階段進行評估。?【第一階段評估:?個人卓越成就證據(jù)】在第一階段評估時,移民官應該審查申請人是否提交了足夠證據(jù),證明自己符合移民局規(guī)定當中之明確要求。為了滿足EB-1A的法定要求,申請人需要提供以下兩類證明中的一種:要么申請人曾經獲得過一次重大國際性知名獎項(例如諾貝爾獎或普利策獎);要么,申請人符合移民法C.F.R. § 204.5(h)(3)規(guī)定的十條標準中的三條。在第一步中,申請人必須滿足一些初步的前提條件,證明自己在獲得杰出人才綠卡后,將繼續(xù)在美國從事其領域內的工作,并且給美國國家利益帶來重大的貢獻。如果滿足以上基本條件,并且申請人還獲得過國際性的大獎,那么他/她的EB-1A申請基本都能通過。如果符合基本條件但缺乏國際性的大獎,申請人仍然可以通過滿足另外十項要求中的三項來獲得杰出人才綠卡。千萬不要覺得門檻高不可攀,很多情況可以通過專業(yè)顧問來幫你提升個人資質獲得綠卡。更多移民資訊,歡迎咨詢留求藝移民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