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配偶團聚移民也叫夫妻團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團聚移民中最常見的移民類別,占每年移民配額中家庭類移民配額的絕大多數(shù)(70%~80%)。
符合以下條件,則有機會成為擔保人:
1. 18周歲以上的公民或永久居民(PR);2.具有一定的經濟擔保能力,承諾承擔配偶及19周歲以上子女獲得永居后3年的基本生活開銷,無需向加拿大政府尋求經濟資助;3. 承諾承擔19周歲以下子女獲得永居后10年,或滿22周歲前的基本生活開銷;4. 無刑事犯罪記錄。年齡要在18周歲或以上。如果擔保人是通過申請配偶或者同居伴侶擔保而移民的,那么只有當擔保人成為加拿大永居的時間滿5年,才能擔保另外的配偶或同居伴侶移民(即使在這5年期間,申請人已經入籍,仍舊受5年擔保時間的限制)。此外,當同意成為擔保人時,擔保人必須簽署承諾,承諾為配偶或同居伴侶及其受撫養(yǎng)子女的基本需求提供經濟支持。更多移民資訊,歡迎咨詢留求藝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