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資移民,即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于2003年10月27日推出。
2015年,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宣布香港從2015年1月15起,香港暫停投資移民項目。當時的投資移居的報價是:在香港金融投資不低于1000萬港幣資產(chǎn)(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后償債項,或其他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投資期為七年?,F(xiàn)在可以以香港優(yōu)才計劃移居香港,總費用如下:美移律師服務費:4萬人民幣官方及第三方費用:公證費:約1000人民幣(按量收?。┖炞C費:190港幣/人美移續(xù)簽服務費:3000元人民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