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但是要有在瑞居留身份。
所謂居住條件是指獲得永久居留權的人要在每一個財政年度內在瑞士住滿六個月,并且不能是空掛名。如果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免交社會保險金:
1. 在瑞士沒有工作;2. 年滿65歲且全額領取退休金;3. 過去五年中每年在瑞停留天數(shù)不足180天(申請歐盟公民身份者無需達到這個停留天數(shù)要求);4. 有醫(yī)學證明不適合工作或全職學習;5. 過去五年內每年在瑞士居住時間不足180天或有充足的理由說明為何未居留在瑞士,如留學、在瑞士公司內任職但工作地點位于國外等。對于申請歐盟公民身份的公民來說,若申請時滿足上述的居住條件則可免于參加歐洲社會福利保險計劃,否則申請人需交納個人和公司應繳的社會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