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擔保”呢? 顧名思義就是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在擔保人承擔擔保的情況下又叫做"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在一般擔保情況下,只有當被擔保人或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擔保人才需要償還;而在連帶責任擔保下,一旦債權人選擇要求擔保人代為償還債務,則無論是被擔保人是否已經無法還款,擔保人都必須替其償還所有欠款. 而根據你的描述可以知道你是以旅游方式進入德國然后為當地人工作并尋求居留權的,在這種情況下是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擔保"的,因為德國作為非移民國家是不存在任何工作許可(Arbeitserlaubnis)或居留簽證(Anwerbestempelung)(對于外國人的工作,包括留學生都是通過申請工作許可來進行的),因此,你是不可能通過這種方式獲得在德國的工作或者長期居留權的!其次,如果一定要說是什么簽證的話,其實你只拿到了一張入境簽證Visa D, 即允許你在一定期限內出于某特定目的入境德國并且停留一定期限的簽證類型(注: VDA與VD不同在于它并不限制入境次數). 但是該簽證本身并沒有任何的居住功能或工作許可功能可言!
那么,接下來我們分析一下,如果你是想通過合法手段留在德國的話,你需要做的是什么呢? 第一,如果是學習的話很簡單,只要取得一個德國高校的入學許可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是為了工作而留下的,那么你首先要做的就是聯系一家德國企業(yè),讓他們?yōu)槟闾峁┮粋€工作機會,然后再向德國的就業(yè)局(Arbeitamt)提出申請工作許可,拿到工作許可后就可以正式工作了. 第三,如果你是以其他目的來到德國比如旅行探親等,那就沒必要留下來了直接回國就好了如果樓主真的想留在德國而不通過非法渠道的話就趕快想辦法離開吧! 最后提醒一下各位準備去德國的朋友們,出國前請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以免上當受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