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限制,但是需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外幣的流通性,二是稅務問題(部分國家或地區(qū)可能不征收海外收入所得稅) 1.首先,并不是所有外國貨幣在國內都可以兌換。
目前只有62個國家和地區(qū)的紙幣和硬幣在人民幣銀行可兌換,其中大部分是亞洲、非洲和南美地區(qū)的國家。2.其次,即便可以兌換的外幣,也有可能會受到銀行限額的限制。比如招商銀行規(guī)定個人境外消費、居住、旅游類每日最高額度為等值5000元;而工行則是對公和對個人分別對待,對公單筆限額為等值30萬美元/筆,對個人單筆限額為等值5萬人民幣/筆。所以大額的匯款還是建議走外匯管理局的渠道。3.最后,從稅務的角度來說,如果您在國外取得的收入是永久免稅的(如澳大利亞和新西蘭),且不會受到國內稅收法規(guī)約束,那么您就可以自由處置這些收入。 但如果是在美國或加拿大等國工作的外國人,由于這些國家與我國簽署有稅收豁免協議,按照國內稅法的規(guī)定,這類外國人應繳納的境外所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由雇主申報后在稅前列支,無需補繳中國的個人所得稅。 但是對于在其他發(fā)達國家或地區(qū)工作的人,情況就有些復雜了。如果您的工資、薪金所得沒有超過當地規(guī)定的免稅額,且這些收入已經繳納過當地的個人所得稅(即已完稅),這種情況下,這些收入是可以納入綜合所得進行計算,并需要在年度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的。但如果這些收入中既有工資、薪金所得,又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則應先計入“專項扣除”,進行匯算清繳后再行退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