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加拿大工作,可以,但要符合加拿大的勞工法,你所在的崗位需滿足LMIA(勞動力市場影響評估)的要求; 2、這個申請是由雇主做,以雇主的名義向移民局提出申請,得到批文后,雇主要為你申辦移民簽證。
3、辦理這些手續(xù),所需的文件很多,很麻煩,周期至少6個月。而且,一旦你來了加拿大,要成為永久居民,還要有雇主繼續(xù)擔保你了才行。
4、如果你不想走這些程序,那你就可以以旅游的身份先過來,在加拿大尋找工作機會。 但這樣的話,你就得自己負擔在加拿大期間的所有費用。而且,即使找到工作,由于你的簽證類型是旅游的,公司也無法直接給你一個job offer. 要辦理工作簽證,公司必須先給你申請辦理LMIA.5、還有一種選擇就是,你可以不用來加拿大,由你在加拿大找好工作后,讓你的雇主先幫你辦工簽,然后再安排你入境!這樣會省掉您旅途的時間和費用,直接讓您快捷地抵達工作場所。 但這樣的做法是有風險的,如果您的資料提供不夠充分,有可能被拒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