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專才計劃是香港政府為了吸引一些有才華,并且有意愿投資香港的人才所推出的一種移民方式。
只要申請人擁有香港需要的專長或者技能,并通過相關(guān)的審核就可以獲得簽證并在香港工作。 在1979年之前,香港沒有正式的移民法律;從1979年起,港府開始實行《入境條例》,對居留及移民作出規(guī)范立法。而“優(yōu)才計劃”正式在2006年被納入香港法例中(第453章),成為港府吸納人才的一個重大計劃。 通過這個計劃,每年約有1000個優(yōu)質(zhì)人才獲準來港定居,通過在本港就業(yè)或投資而取得居留權(quán),為他們提供在港發(fā)展的機會。申請要求:
1. 沒有犯罪記錄且滿18歲2. 本科或以上學(xué)歷3. 要具備普通語文能力以及書寫表達能力4. 有良好的個人征信記錄5. 擁有香港緊缺的技能,從事香港當?shù)丶毙栊袠I(yè)的工作,職業(yè)須屬于香港勞工處列出的13類緊缺職業(yè)清單之內(nèi)。
6. 申請人需要證明能自由交易資產(chǎn)、收入和資金,并足夠支撐其在港生活和開展業(yè)務(wù)。申請流程:
1. 申請準備→遞交申請資料→交驗背景材料→面試(可選)2. 審批時間:平均處理時間為一個月左右3. 獲批后,申請人收到檔案號通知書,開始辦理簽證手續(xù)4. 移民監(jiān):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