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美國移民法的規(guī)定,持有非移民簽證入境美國的旅客,若在簽證有效期內(或者簽證過期后申請到了有效的延期)待滿時間則必須離開美國;如果未待足規(guī)定期限而強行滯留,就會被列入禁止入境名單之中。
至于要過多久才能再次進入美國,視滯留的原因而定。 如果是因為簽證有效期的問題導致滯留,那么只要在入境后的1-2年之內回美即可。 但是如果是由于赴美目的改變、簽證欺詐以及非法工作等原因而被拒絕入境或強制離境的話,就很有可能被永久性禁止再入境了。 而對于B1/B2商務旅行及旅游簽證而言,除因欺詐原因外一般都不存在被禁入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只要持此類簽證入境美國之后待足了時間(一般是90天,不超過2年)就可以返回中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這種B1/B2簽證的有效期是1年,但是其實際的停留期卻并不受該有效期的限制,最長可達2年之久。這是因為簽證的有效期并不代表入境后的可逗留時間。比如你拿到的是今年1月1日才到期的B1/B2簽證,但如果于3月份才開始入境,則直到明年的3月份為止都一直在合法的逗留期內。所以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fā)生,還是應在簽證的有效期內盡可能多地使用。此外還有一種情況也會使您的簽證“無效”,那就是您在中國境內的停留期超過了簽證的有效期。這種情況下,海關官有權拒絕發(fā)放通行證而令您無法登機。 所以總的來說如果您在簽證有效期內的任何時候回國都不會產生什么影響。但前提條件是您確實是在此期限內所持證件的有效期內入境和出境。否則一旦被發(fā)現(xiàn),后果將會相當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