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自己血一般的教訓告訴你,千萬不要在澳洲打黑工!你拿不到工資還極有可能被移民局關(guān)起來! 剛開始來到澳洲,由于語言問題,我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只能在餐廳做了一段時間的小時工。
后來,我遇到了現(xiàn)在的老板,他知道了我的移民簽證后,一直勸我辭職,說我的簽證不能工作,那樣會觸犯法律。但我執(zhí)意要在他的餐廳里工作直到畢業(yè),因為我在那里可以拿50個積分(一個全職工作合同是80分),足夠申請PR了。當時我想得很簡單,覺得以我對澳大利亞的了解,不會出什么大錯。我繼續(xù)做著我的全職工作,努力賺錢。然而,天有不測風云。我因為一些個人原因跟老板鬧翻了,他也因此不給發(fā)我工資。而我因為要養(yǎng)活自己,不得不另找一份工作。這個時候,我聽朋友說,如果持學生簽證而找不到工作的話,可以去申請失業(yè)金。于是我去了當?shù)鼐游瘯愃朴谥袊慕值擂k事處),告訴他們我的情況并提出申請。結(jié)果他們告訴我,我沒有資格領(lǐng)失業(yè)金,因為我是移民簽證,并且已經(jīng)有了穩(wěn)定的工作。我當時已經(jīng)身無分文,于是我去申請政府的救濟糧,每個月200多澳元(約1000元人民幣),夠我和妹妹生活費以及學費。但是,我要每兩周去一次政府辦公室報道,填寫各種表格,說明我的經(jīng)濟狀況。如果我逾期不去報到的,或者虛假陳述,都被視為犯罪行為,會被移送法院起訴。更糟糕的是,我可能因此被禁止將來申請永久居留權(quán)。 我萬念俱灰,不知道未來的路該怎么走。這時我想起了我老板曾經(jīng)跟我說過的,如果拿不到工資,可以去法院告他。我非常慶幸自己當時太年輕,不懂什么叫“得饒人處且饒人”,于是就帶著我的律師,去起訴了我的老板。在法庭上,我的律師據(jù)理力爭,最終讓我獲得了勝訴,拿到了3萬多澳元的賠償(相當于14萬人民幣)。這個結(jié)果讓我大喜過望,終于有錢可以交學費和生活費了。雖然我在澳大利亞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也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但令我印象深刻的仍然是那些在澳洲社會底層掙扎的華人。我記得,在我住過的房子附近,有一大片廉租房,住的都是華人的家庭。這些家庭的收入來源主要靠政府救濟,生活非常清苦。我看過很多媽媽抱著孩子在超市里排隊等救濟糧發(fā)放,我看到過她們手里的食物券和藥品券,那些券的額度很少,不夠一家人用的。我記得在悉尼唐人街附近,有很多賣日用品和衣服的店,價格都比國內(nèi)便宜,很多當?shù)厝撕腿A人都會去那里買東西。我還注意到,街上還有很多流浪的華人,他們衣衫襤褸,看起來十分落魄。我還記得,有一次,我走在街上看一個流浪的華人撿垃圾,想幫助他,就遞給他兩個面包。他看著我手中的面包,眼睛發(fā)出亮光,接了過去說道:"謝謝小姐,可是我不能吃這樣的東西。"我問他為什么,他說:"我已經(jīng)好多天沒有吃飯了,我怕你給的這些東西有毒。"聽到他的話,我的心仿佛掉進了冰窟,一種無助和絕望籠罩了我。那一刻,我為自己是華裔而感到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