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行政區(qū)劃大致分為四個等級:府、縣、區(qū)、村。
(“外府”指的是首都曼谷以外的各府。就是曼谷華人對除曼谷之外的其他府的稱謂。)第一級行政區(qū)在泰語稱為“???????”(changwat),中文譯為“府”。每個府都是以其首府(?????)名稱作為該府的命名。第二級行政區(qū)在泰語中稱為“?????”(amphoe),中文譯為“縣”,也有人將其翻譯作“大區(qū)”或“郡”。其中曼谷的二級行政區(qū)總共有50個,不稱?????而是稱作“???”(khet),但中文仍將其譯為“縣”。除曼谷地區(qū)以外各府之下有時候還設(shè)有“次級縣”(?????????),又譯“次郡”或“支郡”。根據(jù)2000年時的統(tǒng)計,泰國全國共有795個縣與81個次級縣。 第三級行政區(qū)(英語:Tambon)在泰語中稱為“????”(tambon),中文譯為“區(qū)”,也有人將其翻譯作“鄉(xiāng)”。 第四級行政區(qū)(英語:Muban)是最基層的行政區(qū),在泰語中稱為“????????”(muban),中文譯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