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侖兩次被流放的原因是不同的。
第一次流放是發(fā)生在1814年,當時拿破侖的帝國已經(jīng)垮臺,他被迫簽訂《福爾摩斯條約》,放棄了皇位,并被安置在意大利的厄爾巴島上流放。這次流放的原因是歐洲主要國家聯(lián)合起來打敗了拿破侖的帝國,迫使他放棄權力。然而,拿破侖的流放并沒有持續(xù)太久,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他趁機逃脫并回到了法國,又發(fā)動了所謂的“百日王朝”,試圖恢復自己的帝國。然而,這一次拿破侖的抗爭很快就被擊敗了。于是,他再次被流放,這一次流放的地點是南大西洋上的圣赫勒拿島。這次流放的原因,是歐洲各國害怕拿破侖再次掌權,為了維護國際和平,決定將他流放到一個不可能逃脫的地方。拿破侖在這里度過了余生,于1821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