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零藥品銷售時需提供說明書或復印件。
一、藥品在拆零前銷售人員應仔細藥品的包裝、合格證明和其他標示以及藥品標簽或說明書上必須注明的內(nèi)容并檢查藥品質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嚴禁將不合格藥品拆零。拆零藥品保存原包裝和原標簽嚴禁拆零藥品用其它無標示的容器盛裝。
二、拆零藥品應陳列在拆零藥品按貯存要求擺放整齊瓶蓋要隨時旋緊以防受潮變質。拆零藥品應有明顯的標識。
三、拆零藥品銷售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wèi)生。分零使用的藥匙〔至少兩支〕應裝入防塵、防污染的容器中。拆零用具應整齊擺放。
四、藥品拆零裝袋不得用手直接觸摸藥片或其它劑型藥品應使用藥匙取藥裝入藥袋并在服藥袋上標明品名、規(guī)格、服法、每日、每次劑量和藥品有效等以保證病患者用藥平安。
五、拆零銷售的藥品應做好名稱、規(guī)格、消費廠家、批、效、拆零日和最后銷售完日記錄經(jīng)辦人應簽字或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