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八個市,長春市、吉林市、四平市、遼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
擴展知識:吉林省簡稱“吉”,位于中國東北地區(qū)的中部。從先秦開始,吉林就被歷代中央政權劃入行政區(qū)域管轄之下。在漢朝時就設置了郡縣,唐朝的渤海及后來的遼、金、元各代也都設立府、州、縣。明朝設立都司、衛(wèi)所。公元年(清順治十年),清政府設置寧古塔昂邦章京,是吉林省建置之始。這一建置的設立,是吉林第一次具有省級建置的雛形,在吉林發(fā)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公元1662年(清康熙元年)改稱寧古塔將軍。公元1673年(清康熙十二年),于船廠(今吉林市)建吉林城,史稱“吉林烏拉”(滿語譯音“沿江”之意),吉林由此得名。公元1676年,寧古塔將軍移居吉林城。公元1757年,寧古塔將軍改稱吉林將軍。自此以后,“吉林”由原來城邑名稱擴大為行政區(qū)稱謂。公元1907年(清光緒三十三年),正式建制稱吉林行省。2018年5月,2018中國城市品牌評價(地級市)百強榜發(fā)布,吉林省吉林市排名第53位分享